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周华等同志辞去县十七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9-03-23 19:24:01          来源: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编辑:刘艳萍 |          浏览量:443

(2019年3月22日桂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桂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周华、何军、欧阳育军、骆晓平辞去桂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3月22日



责编:刘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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